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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最需要反思的責任政治


當「沒事就是好事」成為校園文化
——教育行政最需要反思的責任政治

    當學校發生陳情、家長抗議、教師衝突或校園爭議時,上級教育行政機關究竟扮演什麼角色?
    理想上,上級機關應該先了解事件的前因後果,協助學校釐清問題、化解衝突、提供專業支持,必要時當然也應該督導學校改進。
    然而,第一線最害怕的,往往不是事情本身,而是事情發生之後,還沒有充分了解事實,就先被問一句:「為什麼你們學校會發生這種事?」甚至最後歸結成一句:「這就是校長領導有問題。」
    如果每一次陳情都被視為學校管理失敗,每一次教師衝突都被解讀為校長領導無方,每一次家長不滿都要求學校立即負責,那麼久而久之,學校自然會發展出一套最安全的生存法則:不要出事、不要被陳情、不要有新聞、不要讓上級接到電話。於是,「把教育做好」可能逐漸讓位給「不要出事情」。這才是教育行政最值得警惕的地方。
    因為校長如果想改革,就可能碰觸既有習慣;想要求行政品質,就可能得罪同仁;想處理不適任或不合理的現象,就可能面臨陳情;想推動新的制度,就可能遇到家長或教師不同的聲音。改革本來就可能伴隨摩擦,領導本來就必須面對不同意見。
    如果教育行政體系把「沒有陳情」當成好校長的重要指標,把「有人陳情」視為校長領導能力出了問題,那麼最後培養出來的,可能不是最有教育理念的校長,而是最懂得「不要碰事情」的校長。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訊號。久而久之,校長會學會少做一點,主任會學會少管一點,行政人員會學會少承擔一點。大家慢慢形成共同默契:
「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平安做到退休最好。」
    但是,教育真正需要的是這樣的文化嗎?我們當然不能主張學校出了問題都不必負責。校長是學校領導者,本來就應該承擔應有的行政與領導責任。然而,「要求負責」與「先找人負責」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真正成熟的教育行政文化,應該是先了解事實、釐清責任、協助解決問題,再判斷學校是否真的存在行政疏失。
    如果學校確實違法失職,當然應該究責;但如果只是改革過程中的意見衝突、親師溝通上的爭議,甚至只是少數人的陳情,上級機關更應該成為第一線學校的專業支持者,而不是第一時間站到學校的對立面。
    督導不是責難,支持也不是護短。真正好的上級機關,應該讓校長知道:「只要你依法行政、程序正當、願意溝通、願意負責,我們就會支持你把事情處理好。」這一句話,對第一線教育工作者而言,可能比再多的政策口號都有力量。因為一個總是害怕犯錯的組織,不可能勇於創新;一個害怕陳情的校長,也很難真正領導改革。
    如果我們一方面要求學校發展特色、創新課程、推動改革、提升競爭力;另一方面卻在學校遇到衝突時,只問「為什麼會出事?誰要負責?」這本身就是教育行政最大的矛盾。我們不能一方面要求校長勇敢領導,另一方面又讓勇敢做事的人承擔最大的風險。
    當「沒事就是好事」成為學校的最高指導原則,表面上校園可能非常平靜,但教育也可能因此失去了改變的力量。所以,一個真正進步的教育體系,不應追求「完全沒有問題的學校」,而應該建立一個「遇到問題,有能力共同解決問題」的教育行政文化。
    讓學校敢做事、讓主任願意承擔、讓教師願意創新,也讓校長在依法行政、善盡責任的前提下,知道自己的背後還有一個願意理解、協助與支持他的教育行政體系。教育需要的不是一群最會避免問題的人,而是一群遇到問題仍然願意解決問題的人。如果連願意做事的人都開始相信「不要做,就不會錯」,那麼教育最大的危機,就不再是發生多少陳情與衝突,而是整個體系逐漸失去了改革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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