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國海警在台海域無管轄權台船不必理會登檢要求
↑圖上說明:一艘台灣海巡船停泊在台灣離島澎湖一個港口。 (2026年6月8日)
鍺辰芳***華盛頓—
台灣官員星期三(7月1日)表示,中國在台灣東部海域沒有所謂的管轄權,在當地海域活動的台灣船隻不必理會中國海警登船檢查的要求,必要時台灣海巡洋艦艇將介入,阻止相關情況發生。
台灣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當天邀請國防部、外交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大陸委員會等部門,就「中國船舶常態化巡弋」台灣週邊海域的因應作為提出專案報告,並答覆立法委員質詢。
根據台灣中央社報道,海巡署副署長謝慶欽在答覆民進黨籍立委沈伯洋質詢時說,海巡部門會依進入台灣週邊海域的中國船隻屬性做不同處理。
謝慶欽表示,若為漁船,海巡艇會採取驅離、扣留、留置調查、沒入及罰鍬等方式,並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罰,若驅離無效則運用廣播甚至水砲處理;若為公務船,由於根據國際法及海洋法此類船隻享有豁免權,海巡人員將在不升高衝突的原則下,運用聯合情監偵方式全程伴航監控、廣播驅離,必要時以近迫造浪、照射強光等方式驅離,此一處理原則也適用於中國調查船。
謝慶欽並表示,中國在台灣東部海域沒有所謂的管轄權,因此台灣船隻不必理會中國公務船的詢問。他說,政府部門已告知台灣船隻,遇到相關狀況應立即通報海巡部門,並採取「不理會中國海警船詢問、直接往海巡洋艦方向移動」的原則;情勢危急時,海巡洋艦會介入,在台灣船隻與中國海警船之間「卡位」。他補充說,若懸掛外國旗艦的船隻在台灣海域活動時提出類似協助請求,海巡洋艦艇基於捍衛台灣主權及維持海上秩序,同樣會介入處理。
中國將民主自治的台灣視為其領土的一部分,並宣稱台灣對週邊海域不享有主權。中國海警船上個月在台灣東部海域進行了兩次北京方面所稱的「執法巡查」。中國交通運輸部6月6日至10日在台灣東部海域組織執行了當局所說的“海上交通專項執法和掃測行動”,此前兩艘中國海警船已於6月1日在同一海域進行“執法巡查”,兩次行動均引發台灣強烈譴責。台灣方面表示,6月的行動是中方為回應日本與菲律賓啟動雙邊海域劃界談判所做出的反應。
在上述行動中,台灣與中國均未傳出有「登船檢查」的要求,但台灣方面指出,中國海警船對通過台灣東部海域的商船進行騷擾和乾預,攔截並盤查外籍商船,要求其回報始發港與目的港信息,企圖藉此宣示管轄權。
中國國防部發言人陳曦6月中旬曾就中國海警在台灣東部的相關行動表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在台灣以東海域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中國海警開展「執法巡查」行動「正當必要,不容侵擾」。
中國加大對台灣週邊海域施壓的做法,也引起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國關切。這些國家駐台機構發表聯合聲明稱,中國海警的行動威脅地區穩定及航行自由與國際航運安全,並表示反對任何片面改變現狀的行為,特別是透過威脅、使用武力或脅迫手段所進行的改變。
台灣國防部軍事新聞社報道,台灣國防部長顧立雄在委員會備詢時表示,針對中國船舶常態化巡弋台灣週邊海域、解放軍持續擴張軍事威脅,以及對台灣的灰色地帶壓迫,台灣軍方都有應對作為並與海巡署配合應處。
對於有立委詢問一旦與中國海警船衝突升級應如何處理,顧立雄說,對中國海警的廣播必須予以反制,以彰顯台灣主權,但整體仍以避免升高衝突為原則,軍方將依預先訂定的各項應變方案處置,「並行使國際法所承認的自衛權反擊能力」。
海巡署在提交委員會的書面報告中指出,近期中國持續運用海警船、海巡船、科研船、海洋調查船等多種船舶,在台灣週邊海域進行常態化活動,侵擾範圍除台灣本島週邊海域外,還擴及南中國海台灣控制的東沙群島(Pratas Islands)及太平地島(Itu Aba Island),以及台灣控制的東沙群島(Pratas Islands)及太平地島(Itu Aba Island),以及台灣大量環保地
海巡署表示,已與國防部、交通部航港局、國家安全局及相關機關建立協調機制,透過跨部會即時聯繫平台進行情資共享及橫向通報,並持續密切監控週邊海域、調派巡洋艦巡護台灣海域。針對中國近期頻繁利用灰色地帶侵擾與認知作戰營造管轄權假象的做法,海巡署說,將“取一切必要手段,捍衛國家主權及海域安全,確保船舶航行自由、安全。”
【轉載自美國之音】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