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沈1500」事證不足未採認 法院認定柯文哲收賄210萬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收賄、政治獻金等弊案,台北地方法院今一審依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合併判處17年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檢方原以USB隨身碟內記載的「小沈1500」等金流紀錄為核心證據,求處28年半重刑;對此合議庭認定柯文哲確有收受210萬元與職務行為具對價關係,構成收賄罪,但對於1500萬元部分,則認為事證尚乏補強,未予採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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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一審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11名被告刑期一次看
前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觸犯貪污、圖利及背信等罪,前年12月26日,台北地檢署依法起訴柯文哲、李文宗、彭振聲、邵琇珮、沈慶京、應曉薇、吳順民、黃景茂、張志澄等共11人。去年12月24日,台北地方法院完成柯文哲、沈慶京與應曉薇最後陳述,全案11名被告均辯論終結,定於今日判決。一審法官判處柯文哲收賄一審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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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強調不會逃亡 7000萬交保金和母妹借的「可以減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案,羈押1年後以7000萬元交保,目前以電子腳環科技監控。台北地方法院今依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罪判決柯文哲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並在宣判後續行訊問庭,柯文哲表示「我一定不會逃亡」,沒有必要再裝電子腳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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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一審判17年維持7千萬交保 沈慶京、應曉薇加保3千萬
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等11名被告涉犯京華城案,歷經1年的審理後於今(26)日宣判,柯文哲被重判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在審判長江俊彥要求下,柯文哲等4名被告今日到庭聽判,合議庭也於宣判後針對4人的強制處分結果進行調整,柯文哲部分維持7000萬交保,至於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則被加保3000萬元,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則可以解除電子腳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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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收賄一審判17年!當庭向法官說「我絕不逃亡」求降低保金
歷經一年多審理,備受矚目的京華城弊案收賄及政治獻金案今下午正式宣判。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觸犯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面對重判與檢方請求維持羈押的處分,柯文哲當庭表示:「我一定不會逃亡」,請求審判長考量其配合度,准予降低保金並解除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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