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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併國小爭議:錯誤決策,真的比貪汙更輕嗎?


裁併國小爭議:錯誤決策,真的比貪汙更輕嗎? 怪老

日前翻閱學校通訊名冊時,赫然發現屏北某所國小,全校學生僅 16 人,卻配置 10 位教師、2 位職員與 1 位校長,行政與教學人力合計 13 人。

若以目前公教人員薪資結構粗略估算,僅人事費用每月即逼近 78 萬元。換言之,平均每位教師僅對應 1.6 名學生,其師生比之失衡,幾近一對一的高價家教模式。問題不在於教師是否盡責,而在於:這樣的資源配置,是否仍具任何公共政策的合理性與正當性?

我們常說,「錯誤的決策,比貪汙更嚴重。」因為貪汙侵蝕的是金錢,而錯誤決策侵蝕的,則是制度、信任與未來。試問,縣府的政風或內控單位,是否曾針對此類極端失衡的校務結構進行系統性評估?相關結果,又是否曾正式向決策層提出完整報告?

微型學校裁併的荒謬現場:標準失靈,決策失序

更令人不解的是,裁併政策在實務操作上,呈現出高度矛盾與明顯不公。

兩年前,屏北地區一所交通便利、學生數約 40 餘人的小學,竟被列為裁併對象;反觀一所學生人數更少、地處偏僻的微型小學,卻反而成為「併校主體」。裁併結果更耐人尋味——被裁併學校學區內的學童,幾乎全數轉往 高樹國小就讀,並未進入那所理應承接學生的偏鄉小校。

這樣的裁定邏輯,究竟依據何在?若裁併標準真以「學生人數」、「交通可近性」與「教育效益」為核心,為何最終結果卻完全背離家長實際選擇與學童就學動線?

更嚴重的是,這樣充滿爭議的決策,從未見任何決策者負起政治或行政責任。反而坊間盛傳,教育處高層為因應民意代表壓力,在缺乏充分專業論證下倉促拍板,罔顧教育現場的真實需求。最終,學校被裁併,校長被迫退場,卻無人為錯誤決策公開說明或檢討。

為「被裁併學校校長」說句公道話:誰才是真正該被究責的人?

類似情節,亦曾發生於內埔地區另一所客家小校。

該校裁併後,不僅學校消失,校長也被撤換、回任教師。據聞在併校說明會上,有地方民意代表態度強硬、言語失序,對教育行政高層出言不遜。然而,這筆政治壓力帳,最終卻被記在「受裁併學校校長」身上。

甚至有教育高層私下表示,反對併校的抗議標語出自該校長之手。此一說法,實在難以令人信服。校長由縣府派任、薪資由縣府核發,在體制內本就進退維谷,如何可能公然帶頭對抗長官與民代?

另有傳言指出,長官曾要求該校長「事先溝通」民意代表。試問,該區正是該民代的選區,校長何來權力與立場要求其噤聲?即便是縣長,也未必會做此嘗試,更遑論一位「官小位微」的基層校長。

最終,這位深獲社區肯定、因社區不願學校被裁併而受到支持的校長,卻被貼上「辦事不力」標籤,黯然回任教師。

被消耗的專業與熱情:制度何其殘酷?

去年,這位校長又被借調至教育處,長時間投入行政工作,早出晚歸,兢兢業業。然而,在今年的校長遴選中,儘管外界曾普遍預測「全數通過」,他卻再次與獲聘機會擦身而過。

教育圈內對此議論紛紛。有人直言:若無意讓其回任校長,何苦反覆借調、消耗其專業與熱情?這不僅是對個人的不公,更是對整體教育人力資源的嚴重浪費。

結語:錯誤若不檢討,制度只會一再傷人

回顧過往,教育處因誤判、卸責而使校長蒙受不白之冤的案例,並非孤例。問題不在單一事件,而在於:錯誤決策缺乏檢討機制,承擔後果者卻往往不是決策者。

誠摯期待新任教育處陳處長,能以制度改革的高度,重新檢視校長遴選與裁併決策歷程,調閱相關會議紀錄,釐清責任歸屬。唯有如此,才能真正還給被犧牲的教育工作者一個公道,也為屏東的教育治理,找回最基本的專業與良知。

【參考資料】

1. 連5年學生未達50人 育英國小列廢校名單
由於屏東縣這幾年人口不斷外移,使得有些學區的學校招生不足,依據屏東縣教育處的相關規定,連續2年全校學生未達50人者,就將面臨裁併的命運。今年共有2所小學、5間分校達到廢校標準,內埔鄉的育英國小更是連續5年招生未達標,縣府將依規定辦理停辦,地方居民則強烈反對。
https://www.hakkatv.org.tw/news-detail/1624274870738737

2. 少子化衝擊屏縣 高樹舊寮國小擬裁併 地方舉紅布條抗議
https://udn.com/news/story/6898/779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