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誓言」要做學校有力的後盾?!

上週(6月22日)屏東縣政府辦理集團結婚,面對30對的新人,縣長周春米於致詞時承諾給予生育補助、月嫂時數、孕檢交通補助及未來孩子的公托中心……等福利措施,同時宣示縣府將做大家「後盾」。
↑圖上說明:屏縣國中小校長交接 周春米:縣府當後盾讓校長安心辦學。
其實,年輕人不願意結婚、婚後夫妻不願意生產,都跟大環境有關,最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布了一份勞退新制「平均提繳工資」數額,屏東縣薪資收入列全國倒數第二,為35586元/人月,僅高於彰化縣。屏東縣因為地理因素、資源匱乏及多年來執政輕忽工業的做法,使得就業人口因低薪不斷流失北漂至他縣市,人口老化及減少還是進行式,這30對新人或許會給屏東帶來增加一些結婚率,但事後又有多少人必須負笈至外縣市找工作?縣府的後盾又是什麼?

所謂「後盾」一詞,說的正是『背後支援或倚賴的力量』,回顧這幾年來周縣長說要當後盾的不只集團結婚這一件,言猶在耳的還有去年7月30日屏縣國中小校長交接時 周春米縣長在校長交接典禮中說:縣府團隊會給予支持,讓校長安心辦學,要當每所學校校長辦學的後盾,然而,去年一整年下來,發生了多少事?所謂民眾檢舉學校校長、老師的案件,如雨後春筍般地發生甚至連校護也參上一腳,縣府調查給予學校行政帶來相當大的壓力,這些檢舉事件調查後沒有消失,反而變本加厲,外傳有學校每一週、每二週都有人檢舉,是學校有事?還是調查制度、調查單位有問題?
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規定,對於「無具體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聯絡方式者」是可以不受理的,但目前對於學校或校長等人的檢舉案件,是否有遵循這一個流程處理?檢舉人用他人姓名及電話檢舉,匿名檢舉,具體內容不合理也檢舉,而這一些案「通吃」都受理,都調查,搞到3名督導近200所學校的督學疲於奔命,校長亦疲於應付調查,反而檢舉者只需一張紙或一個郵件就可以歡喜看別人忙碌,事後完全沒有責任,如果學校的頻繁檢舉案來自校內的老師,這種檢舉魔人到處請教高人指點那他們還會有心從事教學的工作嗎?
怪老我觀察教育工作多年,看到現在的教育環境,一群新生代的教育行政人員,在沒有多久的時間養成,就匆忙上陣擔任科長,而上級主管的思維卻似乎捉不到重點,又不願用心去了解,以致教育處人員更迭頻繁,業務往往無法銜接、無法指導,甚者,只會盛氣批判學校、責備校長成另類的職腸霸凌,反而對於一些校園事件無法有效弭平及協助,也難怪屏東的教育力評比在全國列為後段班,學校愈來愈難經營,對比所謂縣府團隊擔任的後盾,真的會令人憂心。

縣長主事的縣政團隊,政務人員的活力及思維較傳統公務員來得靈活,然而傳統事務人員在經過多年職務歷練後,亦會有其功能在,年紀及性別或許不應成為用人的考量,以教育場域來說,新進人員需要指導,教育處有沒有指導員(科長、處長等)可以來輔導?還是任她自生自滅?新進校長也要輔導,校長協會有沒有指導員(退休校長、資深校長等)可以來輔導?猶記在顏慶祥處長時代有所謂的校長成長學園,如今放在哪裡了?而多位學校校長面臨霸凌、檢舉指控,校長協會及教育處又在哪裡?
最後,怪老我認為,學校是學習的場域,面對學校一些老師及家長無理的檢舉案件,縣府於調查學校完後,對於誣告、濫告者應該用行政及法律來約束處理,以保障學校校長辦學空間,另外一些教育法規,因為時空背景不同,造成執行的問題,該修就要修,這樣縣府才是學校的後盾,期待八月即將到任的教育處新處長及副處長能對這一個環境有所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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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國中小校長交接 周春米:縣府當後盾讓校長安心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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