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通過決議,呼籲中國撤銷民族團結法
↑圖上說明:飄揚在歐洲議會大樓前的歐盟旗幟。
歐洲議會星期四(4月30日)通過一項決議,呼籲中國政府立即撤銷《國家團結進步促進法》。決議譴責這項新法對源自西藏、新疆和內蒙古的人口造成嚴重後果。
歐洲議會在決議中譴責這項法律鼓勵同化政策並限製文化、宗教與語言自由,違反了中國依據國際法必須承擔的義務。
決議也要求中國釋放政治犯,包括維吾爾族學者伊利哈木·土赫提(Ilham Tohti)。他在2014年被中國政府以「分裂國家罪」判處無期徒刑。 2019年,歐洲議會向身陷囹圄的伊利哈木頒發了歐洲最高人權獎「薩哈羅夫獎」。
議員也強調,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的繼承人問題屬於宗教事務,只能由藏傳佛教傳統來決定。
決議還警告說,推出和執行這部法律將對歐盟與中國的關係造成嚴重後果。
議員也譴責中國在歐盟境內針對個人的跨國鎮壓,並敦促成員國暫停與中國的引渡條約。
議員也呼籲歐盟理事會對那些對這項新法律負有責任的人員實施歐盟全球人權制裁機制。
中國在今年3月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該法定於今年7月1日起實施。
歐洲議會是有27個成員國的歐洲聯盟的立法機構,議員由直選產生。
這項決議以439票支持、52票反對和71票棄權獲得通過。
決議推動者是來自立陶宛的代紐斯·扎利馬斯(Dainius Žalimas)和來自斯洛伐克的米里亞姆·萊克斯曼(Miriam Lexmann)。萊克斯曼是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的共同主席,而扎利馬斯是該聯盟成員,並擔任立陶宛的憲法法院院長。
上個月,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的另一位共同主席約翰·穆勒納爾(John Moolenaar)領導的美國眾議院美國與中國共產黨戰略競爭特設委員會在中國出台民族團結法後也譴責說:“中共新出台的’民族團結’法是其日益加劇的奧威爾式’中國化’運動的幌子。
【轉載自美國之音】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