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通過《保護台灣法》,若中國武力犯台將被逐出國際金融體系
李逸華***美國之音駐國會記者
↑圖上說明:美國眾議院2026年2月9日以壓倒性的多數通過《保護台灣法》。
美國國會眾議院週一(2月9日)晚間以395票支持、2票反對的壓倒性結果通過《保護台灣法》( PROTECT Taiwan Act )。該法案要求,如果中國行為威脅台灣安全,美國應將中國排除在國際金融機構之外。該法案通過眾議院後,還須經參議院通過並由總統簽署才能正式生效。
這部編號為HR 1531的法案全名為《施壓監管機構以終止中國對台灣威脅法》(Pressure Regulatory Organizations to End Chinese Threats to Taiwan Act),按照英語縮寫而簡稱《保護台灣法》。該法案由眾議院財政委員會貨幣政策、國債市場韌性與經濟繁榮特別工作組主席弗蘭克·盧卡斯(Frank Lucas)和民主黨聯邦眾議員文森特·岡薩雷斯(Vincente Gonzales)跨黨提出。
根據法案內容,一旦美國總統根據《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相關條款,通知國會,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為導致“對台灣人民安全、社會或經濟體制的任何威脅”以及“由此對美國利益造成任何危險”,美國將執行這樣的政策:“在最大可行範圍內”,由財政部、美聯儲及證交會尋求推動將中國代表逐出二十國集團(G20)、國際清算銀行(BIS)、金融穩定委員會(FSC)、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CBS)、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IAIS)及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
來自奧克拉荷馬州的共和黨聯邦眾議員弗蘭剋星期一在院會表決前發言說:“這項法案傳遞一個明確信號:如果中國意圖與台灣發生衝突,那麼中國應該做好承受後果的準備。”
“在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之後,國會實施了類似的製裁機制,向全世界表明破壞國際秩序將招致迅速且嚴厲的後果,”盧卡斯說,“面對中國在南中國海持續展現的咄咄逼人的行為,我們對北京應該有一項積極主動的政策。”
「美國必須明確表明,絕不容忍任何侵略行為,如果台灣被入侵,美國將做出強有力的回應,包括實施多項制裁和經濟懲罰。將中國排除在國際組織之外必須成為回應措施的一部分。」他說。
眾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阿肯色州共和黨聯邦眾議員法蘭西·希爾(French Hill)星期一在院會發言,呼籲兩黨議員支持《保護台灣法》。他指出,中國對台灣咄咄逼人的行為絲毫沒有減弱的跡象。
「根據1979年《台灣關係法》,中國不得使用武力、脅迫、抵製或禁運等手段迫使台灣向共產黨投降,成為中國的一部分,」希爾說。 “HR 1531法案確保中國入侵台灣將面臨嚴重的經濟和外交後果。”
來自俄亥俄州的民主黨聯邦眾議員喬伊斯·比蒂(Joyce Beatty)也在院會發言表示支持法案。
她說:“中國繼續對台灣進行挑釁,言辭和行動日益敵對,包括軍事侵擾台灣領空和領海。因此,我贊同這項法案的發起人,國會必須挺身而出,支持台灣及其人民對抗這一威脅。”
法案包含豁免機制。總統可針對特定組織設定豁免條件,前提是必須向眾議院金融委員會和參議院銀行委員會提交報告,說明豁免符合美國國家利益並闡述理由。
法案也納入日落條款,自法案頒布之日起五年後自動失效;或總統通知國會終止法案符合國家利益30天后,失效日以兩者之日期較早者為準。
盧卡斯曾在上一屆國會推出同名法案,並在眾議院獲得通過。不過法案隨後止步於參議院。
《保護台灣法》在本屆眾議院獲得通過後,接下來仍需交由參議院審議。依照美國立法程序,一部法案須由參眾兩院分別通過文字一致的版本並送交總統簽署,才能正式成為法律。
【轉載自美國之音】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