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懷宗涉貪「犯後態度良好」緩刑 律師林憲同遞狀請檢方上訴
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因「為民服務費」不敷使用,利用4名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10年來犯罪所得333萬多元,士林地院考量潘「犯後態度良好」,昨判刑同時給予緩刑機會,但律師林憲同認為,貪污犯並無犯後態度良好可言,下午已向士林地檢署遞狀,請求將全案上訴高等法院。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6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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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懷宗涉貪「犯後態度良好」緩刑 律師林憲同遞狀請檢方上訴
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因「為民服務費」不敷使用,利用4名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10年來犯罪所得333萬多元,士林地院考量潘「犯後態度良好」,昨判刑同時給予緩刑機會,但律師林憲同認為,貪污犯並無犯後態度良好可言,下午已向士林地檢署遞狀,請求將全案上訴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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