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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遴選與考績:公平抑或黑箱?」

「校長遴選與考績:公平抑或黑箱?」

  ↑圖上說明: 屏縣高國中小校長交接典禮上 周春米縣長表示縣府要當校長們的後盾讓校長安心的辦學。

   校長的遴選剛過,公平、公正嗎?坊間流言頗多!接著校長的考績不久也要公布,能否讓人口服心服這個2:3的比例?還很是很難斷定。

周縣長就任之後深入民間為縣民謀取福利改善生活環境及重視教育所獲致的口碑四處傳聞,但值得注意的是屬下官員的憑感覺行事的官僚作風若不予以糾正或乾脆調離現職恐難平服教育人員的心,為此建議努力勤政的縣長要未雨綢繆的預防作業應予及早展開!以免影響到下一屆的選舉!

 話說2001年銓敘部在沒有任何法源依據下,以一紙行政命令,將考績甲等人數比例限定在75%,從此這25%乙級丙等的門檻成了許多公務員的夢靨。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綜合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予以評分。其中工作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六十五;操行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十五;學識及才能各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十。

 以上的年終考績僅限於公務人員,也沒有規定教育人員也適用這個辦法,要不然就把「公務人員」 的「公務」改一字為「公教」就得了。如今其他縣市是否把校長的年終考績也比照這辦法實施不得而知,若將考績甲等(四條一款)人數比例限定在75%、25%為乙等(四條二款),這種作法是否正確有待商榷。但校長的考績,應以其工作績效為主要考量。將公務人員考績甲等人數比例限定在75%作法套用於校長考核,顯然違反比例原則,實際上係將校長放回一般工作者的位置,工作績效是可以透過客觀的數據或資料來衡量的,如果校長的工作績效優異,則應予以肯定,不應僅因考績甲等人數比例的限制,而被迫降等。

前年屏東縣的校長考績評定訂為乙等的校長國中有2位、國小有3位,據聞這一「規定」在考績未出爐前在校長群中就有傳聞,甚至離譜到說是潘孟安縣長同意教育處的這一獨特的考績辦法 ?一縣之長怎麼會在卸任之前會做出這種不合邏輯的事。縱使把我怪老打得半死也不會相信潘前縣長會做出這種愚蠢的事。還有人說潘縣長經官員的請求才改為「2:3」的創新又不合邏輯的辦法,若屬實的話,校長們應請校協理事長登門「道謝」!ˇ

 以往的考績核定多半在 9 月底之前分送到各校長的手中,如今時序已是9月初了致讓校長們坐立難安 處處打聽消息、連我怪老這個局外人也成被打聽的對象,因而讓我怪老連想起前年及去年屏東縣自創的校長國中有 2 位、 國小有 3 位年終考績被打成乙等的往事。

以前年校長考績被打成乙等的 5 位校長中有人提出申訴,僅「屏北」一位洗刷掉「污點」其餘據聞申訴都石沉大海,不過在這另 4 件中有一件似有點離譜到讓人難於想像,在政府「德政」下,要班班裝冷氣,讓學生上課舒適,這工程是由政府單位發包出去的,電商利用週日學生沒來上課時前來安裝以維師生安全,殊不知安裝工人跌落受傷,媒體未經查證大事刊登,把一切罪過歸咎校長,這位校長倒楣到替廠家背黑鍋,考績因而被打成乙等。真的有夠冤枉。最後得到的話就是:「很委屈嗎?誰叫你/妳來當校長?」,

真的令人心寒。長官只希望不要惹事,卻不希望願意辦事的有為校長,遇有爭執一定是校長領導無方, 對於用心辦學的校長,更是無情的打擊,難怪教育現場出現兼任行政教師紛紛辭退兼任行政工作, 「行政大逃亡」,前陣子在翻轉教育一篇文章中:錄取率 4 成變報名率 4 成!全台中小學主任荒,「累」 不是教師唯一逃亡原因。若是校長考績甲等人數比例限定在 75%的作法,全台中小學主任荒會更 「荒」,制度上對校長的遺棄,校長不如求去的失落感,只會更加嚴重。校長有著難以啟齒也不敢說的心聲,都與主管機關未一視同仁的支持校長的態度有關。至於受到冷氣「凍傷」的這位受冤枉的校長,今年總算是感受到遲來的「正義補償」,在這次遴選時把她從「邊疆」偏遠的地方調到她從未曾想去的「京城」中型學校。

從上述的冤枉往事體現亂打考績不合理之處,是否學校有事就是校長的事,如此一來怪老建議校長們 24 小時 都要小心留守在學校,否則會受到無妄之災,去年基隆某小學營養午餐出事,該受處分的是廠家 ,離譜的把教育處長拔官、卻把主管營養午餐的科長晉升為副處長,台灣的官場真是莫名其妙「黑白來」。所以擔心有權在手的官員憑著自己的第6感好惡來打考績,無法將校長的考績標準化、客觀化,針對校長在不同學校面對各式各樣的挑戰,學校規模、學生家長會的組成、地理位置等都可能對校長的工作產生重大影響。

 說真的;若是校長無能,當初考試及遴選時就要慎重過濾,而這些校長都是教育處百中慎選出來的, 若是擔任校長之後行為不檢、工作不力或重大違失,該記過就記過、該免職就免職,哪有考績乙等的校長去領導考績甲等的眾多老師群,這未免太不合邏輯吧!

再談到 2001 年銓敘部在沒有任何法源依據下,只是一紙行政命令,這是適用於經高普考的公務人員,校長是教育現場的領頭羊,所以應另訂更合理與符合教育規範的校長年終考績評定辦法,尤其是屏東縣勿再搬出「2:3」的門檻來污陷勤政愛民的前縣長潘孟安!這種只會作官的教育主管還有幾位留在現職繼續作威作福來傷害教育職場,這對嗎?這種官員膽敢如此的嚣張是否背後有政客當靠山,導致連校長的遴選也要聽命政客的指使?教育是國家的未來指望,需要有優秀的校長來領導。如果校長的考績及遴選受到不合理的影響,將會影響優秀人才不願擔任校長,進而影響整體教育的發展。

還好周縣長在「改朝換代」之後沒讓這類型的主管續任,也算功德一件,但可惜的是追隨這位主管多年的官員也是換湯不換藥,憑自己的感覺「私心」去打考績。至於這次的校長遴選公平何在?7年前考取的還在原地踏步而去年剛考取的竟然優先獲派!外界風雨滿天連議員也看不過去在議事廳也怒聲質詢,這種誤差究竟哪個環節出了問題?縣府設有政風處,何不主動調查一下事否有如上述的種種缺失以免法官出身的縣長也受到汙衊、同時也可洗刷官員被誤會的沉重壓力。

致於縣府的教育主管單位的官員有幾位是從基層教育人員出身的,他們應到基層去了解學校的實際現況,不要以為自己是「當官」的就用官腔十足的語氣來質問基層的教育人員,其口氣實在讓人無法忍受,以目前縣市教育主管單位的人員的狀況,雖通過高普考錄取,但有幾位是通過用教育行政考試錄用的,目前在各縣市錄用的校長還需到三峽國教院受訓 8 周,那以前教育廳時代曾辦過的教育局各科室科員及督學的進修班已停辦良久了,為屏除本縣教育官員的十足官僚作風,為讓屏東縣的教育辦得更好,校長遴選及考績評定做得更公平,屏東縣應自辦教育官員的進修班,好讓各級校長的尊嚴能獲得最基本的尊重。

周春米縣長在今年屏縣高國中小校長交接典禮上曾宣布縣府要當校長們的後盾好讓校長們安心地去辦學,但願校長們都能全力以赴的去辦學以不負周縣長關切本縣教育事業的一片苦心。

 【附註】在校長遴選申請表中,校長們可以在當年度出缺學校當中選填心目中前10個志願,理想中學校是第一志願最好,然而遴選表中註明:「本人以上所填志願若無缺額,願意接受遴選委員會遴選至其他學校擔任校長。」,實際上多數校長不見得如願的分派到前10志願,其理由為何?只有縣府知道,就連以前分發學校會考量校長住家遠近,現在的校長遴選表格早就去除填寫住址一欄,遴選委員完全不知道校長住哪裡?難怪有不少校長家住屏南卻被分發到最北學校,就連老師調動分發都有積分、獎懲及考核之依據,就只有都當了第二任以上的校長們每趟要開車一個多小時才能回到家,在屏東縣擔任校長的基本人權不知在哪裡?是要透過誰才能爭取得到?如今校長們「為縣捐軀」受盡委屈到這種地步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