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議會今開定期會 戴寧聲請停押再被駁回
嘉義市議會今天起到5月17日召開為期1個月的定期會,無黨籍市議員戴寧因涉以人頭詐領助理費,在嘉義看守所羈押禁見。戴寧委任律師陳澤嘉上週依據「地方制度法」第51條規定,以戴寧為市議員,非經議會同意,不得予以逮捕、羈押,應改依較小侵害的具保手段,且檢警已完整蒐證供檢方追查,檢察官相關證據資料應完整,無羈押必要性等理由,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嘉義地院今天下午經書面審理,裁定聲請駁回。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97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