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大法院首次裁定:學生被罰打掃教室是否構成虐待兒童,家長要求換老師
【編註】韓國家長及學生霸凌老師事件近4年來已有百名國小老師因想不開而自盡,由於韓國社會狀況與台灣類似,少子女的現象很普遍,家長們為他們後半生的日子好過導致疼愛孩子過於離譜,這種現象來日會否發生在我們這裡?值得我們注意並要為維護師嚴道尊、所以我們也要防患未然…………………………..
韓國首爾中央日報17日指出:韓國最高法院近日首次就學生被罰打掃教室是否構成虐待兒童一案做出裁定,引起了社會廣泛的關注。該案的核心問題是,教育機構是否有權要求學生進行體力勞動,並在不履行的情況下予以處罰。該裁定可能會對韓國教育體制和家庭教育產生深遠的影響。
這一爭議始於一名學生和其家長對學校老師的措施提出的投訴。據投訴內容,學生因違反學校規定而被要求在課後打掃教室。學生家長認為,這種處罰構成虐待兒童,侵犯了學生的人權,並要求學校更換相關老師。這一案件的審理歷時數月,終於在最高法院達成裁定。
最高法院的裁決在學生和家長的請求與學校教育機構之間權衡了多個因素後做出。法院指出,教育機構確實有責任維護紀律和秩序,但也必須在執行紀律處分時尊重學生的人權。法院強調,學校應採取適當的、非虐待性的措施來懲戒違規行為,並不能強迫學生從事危險或不適當的體力勞動。
最終裁決認定,學校要求學生打掃教室本身並不構成虐待兒童,但強迫學生進行超出其年齡和體力承受能力的體力勞動則是不合法的。因此,最高法院決定,學校有權要求學生打掃教室,但必須確保這一行為不會威脅到學生的身體健康和人權。
這一裁定引發了社會廣泛的反響。一些家長和教育專家認為,這一裁定有助於保護學生的人權,防止濫用體罰。然而,也有人擔心,這可能會使學校面臨更多的法律糾紛和挑戰,以及增加教育機構的管理難度。
韓國教育部已經表示,將根據最高法院的裁定,制定更加明確的學校紀律和懲戒政策,以確保學生的權益得到充分尊重。
這一裁定也引發了有關韓國教育體制的深刻思考。一些教育改革倡導者認為,應該重視學生的創造力和思維能力,而不是過分強調紀律和處分。他們希望這一裁定能夠成為韓國教育改革的契機,推動建立更加開放、民主和尊重學生權益的教育體系。
最高法院的這一歷史性裁定對於韓國教育體制和家庭教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它強調了學生的人權必須得到充分尊重,同時也提醒教育機構必須制定合理的紀律政策。這一裁定將引導韓國社會更加關注教育改革,以確保學生在一個尊重和鼓勵的環境中學習和成長。
韓教師因抑鬱而就醫次數近4年來幾近翻番
據首爾17日報導指出: 南韓國民健康保險工團近日向國會保健福祉委員會所屬議員申賢榮提交的文件顯示,2022年南韓教師因抑鬱而就醫的次數為15.8066萬次,較2018年增加0.8倍。
同期,教師因焦慮而就診次數增加0.6倍,為10.8356萬次。單看2018年至2022年各級學校教師每1000人因抑鬱而就醫的次數,託管設施增加0.9倍,幼兒園和小學分增0.7倍和0.9倍,初中和高中均增0.7倍。
因焦慮而就醫方面,託管設施增加0.7倍,幼兒園和小學分增0.5倍和0.7倍,初中和高中分增0.4倍和0.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