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務員赴陸探親須交親友名單 陸委會:必要資訊
台灣公務員赴陸探親必須向所屬單位遞交申請表,附件須附上在陸親友名單與在陸聯絡電話。陸委會發言人周四表示,這是政府必須知道的資訊,沒有太過侵犯公務員的個人隱私。
弗林
當地時間周四下午,陸委會召開例行記者會,由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主持。中央社報導指,台灣現行規定要求,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的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必須向所屬單位遞交赴陸申請表。
若赴陸為探親事由,須附上在陸親友名單與在陸聯絡電話;若為旅遊事由,須附上行程表。有公務員認為,申請赴陸所要求的附件涉及過多個人訊息、私人資料,甚至被要求報上親戚名字,感到個人私領域被侵犯。
對此,梁文傑回應,現在公務人員要赴大陸,就必須請假跟填寫申請表,並指“如果你寫的是探親,那你就必須要說我在大陸有什麼親友。你既然寫探親,你當然就要提供親友的姓名,那你在大陸的聯絡電話也是需要的”。
“聯合新聞網”報導指,梁文傑提到,如果公務人員拿自己的手機去大陸,在大陸地區的聯絡電話,可能就是本人原有的手機號碼。至於行程部分,目前沒有要求詳細到每天都要填寫。
梁文傑說:“如果你是純粹去旅遊或者是跟團,那你就要提供這個旅行社提供的旅遊行程,這個是我們目前的要求”。
梁文傑說:“我想這個應該還算妥適,並沒有太過侵犯公務員個人的隱私,那隻是我們需要知道、必須要知道的一些資訊而已”。
當被追問政府目前仍禁止旅行社組團赴陸旅遊,要求公務人員提供旅行社行程,是不是跟現行政策有所衝突?是否有公務員已經提供旅行社相關行程?
梁文傑說,他所指的情況,是部分公務人員與家人、朋友自行揪團,再請旅行社協助設計客制化行程,以及代訂機票、飯店和安排交通,並指“這種的話,它一定是有一個明確的行程表,這個行程表如果是這樣型態的話那就需要提供”。
梁文傑談到,如果公務人員申報赴陸探親,就要說明探訪哪一位親戚;如果是赴陸參加會議,也要告知是哪一場會議,例如提供會議邀請函或相關資料,強調“這些都是要提供的資訊”。
另就中國國務院近日公布《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將於9月15日起施行一事,梁文傑回應稱,新規有“違反出口管制或技術出口”規定,不論台商、台籍幹部或在中國投資的科技業者,並表示認為這類人士是有比較高的風險。
中央社報導指,梁文傑說,中共對於其公民、外國人士的出入境採取高度管制,幾乎可以隨意禁止當事人出入境。這一次是用法制化的名義公布規定,替原先較為隨意的管理情況披上規定的外衣。
《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內容包括:“中國公民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技術安全的,國務院商務等有關主管部門可以決定不準其出境”。
梁文傑指出,這類規定可能影響在中國大陸投資或工作的科技業、半導體業台商、台籍幹部、從業者,評估這類人士在新規上路後有較高風險,尤其可能在不知情中誤觸“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呼籲做好風險評估。
【轉載自法國廣播電台】06/0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