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清查37萬軍公教人員2人有中國身分證、75人有居住證
台灣政府第一波清查核心軍公教人員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等情形,陸委會主委邱垂正12日表示,截至4月底,完成具結佔比達99.3%。其中2人領取大陸身分證、75人有大陸居住證,政府將專案協助完成註銷中國身分。
陳筱涵***台北
針對軍公教人員是否持有中國身分證,台灣政府自去年底啟動專案清查。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先前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第一波針對核心軍公教人員的清查已在四月底完成。對象包含台灣總統府、五院及各部會等52個重要行政機關,以及209所各級公立學校、國防部及所屬單位等,清查人數約37萬人。絕大部分99.3%都已具結,未完成具結者僅佔0.7%。
邱垂正表示,在清查過程中也確實發現有2人申請中國身分證,以及75人申請居住證。陸委會已協助註銷完畢2人的中國身份。另外,申請居住證的75人,除了有些是現役的義務役軍人外,其他可能是軍公教人員,也都已協助註銷身分。
不過,跟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法律規定,台灣國民不得申領中國身分證、定居證或護照,若被查獲擁有中國戶籍,將被視為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僅會喪失台灣國籍,也無法再擔任軍公教職務。
對此,邱垂正12日在立法院受質詢時表示,持有中國身分證的2名軍公教人員身份,依兩岸條例第9條之1第2項認為是特殊案件,所以可以保留國人身分。而這2名軍公教人員曾經涉及機敏任務,但目前都已排除。
針對持有中國居住證而非身分證的案件,邱垂正則表示,現行法律未明文禁止領取居住證,因為還沒進一步到變更身分。但根據規定,若領有中國居住證,必須於中國實際居住六個月以上、就業或投保等,軍公教人員理論上不應出現此情況,這也涉及忠誠義務的問題。
邱垂正最後強調,軍公教人員應對台效忠,不應有雙重身份,至少不該申請。政府此舉是為強化國安機制、阻絕可能的認同混淆與統戰滲透。未來也將強化對軍公教人員的納管機制,守住公務體系的忠誠底線。
【轉載自法國廣播電台】 12/0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