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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你被告霸凌了嗎?   怪老


校長!你被告霸凌了嗎?   怪老

近幾個月來台灣的教育界到底怎樣了?校長「霸凌」老師的案件如雨後春筍般地在各縣市「浮現」,連被視為純樸的屏東縣也接連發生多件,光在離島就有兩件,枋寮地區校護1件、屏東市區1件,屏北地區一件,內埔地區1件……..被申訴校長霸凌的投訴單位也五花八門,也有直接「越級」直奔監察院——————-。

由於有校長被投訴「霸凌」部屬的傳言四處飛揚,導致最近屏東的校長們碰面打招呼的⽅式從以前的「呷飽未?」換成了「你今天有無被告霸凌了?怪老我走踏學校多年,感覺屏東的教育沒有⼤放異彩,也不⾄於如此令⼈感到誇張。

其實這是最近屏東縣政府對於基層學校的校長做成了⼀件校長霸凌成立案,檢舉教師誇⼤批露媒體,⽽所有媒體⼀⾯倒的報導教師如何投訴校長的霸凌過程?然⽽,事實確是如此嗎?怪老我存疑。

依據我26年長期關⼼校園⽣態的觀察,校園內存在著⼀些問題教職員,這⼀些⼈領國家薪⽔,不好好做事及教學,成天打混,遇有⾏政⼈員要求,就變相檢舉,搞得學校烏煙瘴氣的,這我看到的例⼦也不少。

以最近媒體報導屏北某校的案例,我看到的當事⼈很⾼調地連續秀出「密件」公⽂,要求縣府立即處置懲處校長,然⽽整體事件都未⾒校長於網路中回復,直到當事⼈砲火波及的⼈反彈,點出⼀些事實後,⼀時之間,當事⼈的⼈設開始出現了⼀些反轉,甚⾄後來自己把⽂也給下架,這其中到底有什麼問題?

後來,我跑了幾所學校詢問了⼀些⼈,他們說是審查核銷單據退件說明就被認定是針對性的霸凌,還說校長是因為處理曠課問題被挾怨報復,這讓教育界整個譁然,讓校長未來在⾏政管理上戒慎恐懼,對於為所欲為的教職員將動輒被冠上霸凌者的⾓⾊。

依據「屏東縣政府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所指職場霸凌的定義,「是指在⼯作場所中發⽣,藉由權⼒濫⽤與不公平的處罰所造成的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折損其⾃信並帶來沉重的⾝⼼壓⼒。」按字⾯解釋應有幾個重點,⼀是藉由權⼒濫⽤與不公平的處罰,⼆是要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為,如以這一事件傳聞來說,校長依規定審查核銷單據應該沒有權⼒濫⽤的情形,再來,⼀次退件要求說明應該也不算持續性,就是不知縣府的調查及評議是否妥適?

縣長上個月在校長⾏政會議中說她要做校長的後盾

再說,這霸凌事件的申訴者在學校的表現是否也應該列為評價,主管的教育處應該知道,對於他的霸凌申訴要謹慎應對,做成決定更應該⼩⼼,如今被認定霸凌者只能低調地提出⾏政救濟,反⽽被霸凌者⼀付趾⾼氣昂的歡呼,網路PO⽂要求縣府究辦,真看不出來誰才是真的霸凌者?

近幾年校長的⾏政權已被剝奪所剩無幾,學校⾏政管理動輒接受老師及職員的挑戰,溫暖的⼩米縣長在開學前的校長⾏政會議中說要做校長的後盾,本已獲校長們的肯定。但如今發⽣這⼀個結果,這是在打臉⼀個願意處理問題老師的⼈,讓教育界噤聲的作法。由於此事件攸關未來學校校長及公部⾨主管的管理權⾏使,茲事體⼤,⾝為學校的上級主管單位不應該是如媒體上說要議處校長的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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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縣市(中部)教師超越層級陳述校長霸凌後監察院通知教育局辦理的函文(參考)

校長早安:

有關監察院調查貴校黃姓教師申訴遭到霸凌一案,請 台端依監察院所提供之陳述意見函,於2025年2月28日前提供相關陳述說明並蓋職章或簽名,將核章版正本及可編輯之電子檔送交教育局審核以利轉送監察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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