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總統簽署新法維護南海權利和主權中國提出嚴正交涉
↑圖上說明:2024年11月8日,菲律賓總統小馬科斯簽署了兩項法律,宣示菲律賓管轄的海域、並為外國船隻和飛機劃定該國航道,藉以加強該國海洋主張和維護其領土完整。 (馬拉坎南宮提供/美聯社發行)
在菲律賓與中國在南中國海爭議地區的緊張局勢持續之際,菲律賓總統費迪南德·小馬科斯(Ferdinand Marcos Jr)星期五(11月8日)簽署了兩項法律,宣示菲律賓管轄的海域、並為外國船隻和飛機劃定該國航道,藉以加強該國海洋主張和維護其領土完整。
根據菲律賓通訊社(PNA)報道,馬可斯在馬尼拉馬拉坎南宮舉行的簽署儀式上簽署了這兩項新法律:《菲律賓海洋區域法》和《菲律賓群島海道法》。他表示,簽署兩項法案顯示了菲律賓作為國際社會負責任成員的承諾,以及致力於維護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並保護其在專屬經濟區(EEZ)和平開發資源的權利。
「菲律賓重申其對其海域的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透過劃定和維護我國的海域,我們向國際社會展示我們堅定致力於培育、開發和保護我國的海域,」馬可斯說。
《菲律賓海洋區域法》對其管轄海域的規定包括內水、群島水域、領海(12海裡)、毗連區(24海裡)、專屬經濟區(200海裡)和大陸架(200海里以外),旨在宣告菲律賓對其海洋區的權利和權益,並為在這些地區開展社會、經濟、商業和其他活動建立法律基礎,以及確立其具有勘探和開發這些海域生物和非生物資源的專有權利。
「透過這些立法,我們將國內法與國際法、特別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保持一致,以提高我們的治理能力,並加強我們促進經濟發展和國家安全的海洋政策,」 菲律賓通訊社引述馬可斯說。 “我們的人民、特別是漁民,應該能夠不受不確定性和騷擾的情況下謀生。”
《菲律賓群島海道法》劃設了外國船舶和飛機通行其群島水域和鄰近領海的海道和空中航線,並規定其通行權的權利和義務,旨在防止中國等外國船隻任意通行菲律賓群島,並將對不遵守該法規定以及現有漁業、環境、海關、財政、移民、衛生和其他相關法律的行為進行處罰。
「這些海上航線將為船舶和空中運輸提供連續、迅速和不受阻礙的通行,同時迫使它們遵守航行規則和程序以及空中飛行安全規則和協議,」馬科斯表示。
然而,菲律賓參議員法蘭西斯‧托倫蒂諾(Francis Tolentino)表示,他並不認為新法的實施會立即緩和菲律賓專屬經濟區的緊張局勢。 「中國不會承認這些,但國際社會的認可將會加強我們的地位,」他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托倫蒂諾也表示,這些法律將強化2016年海牙國際法庭對南海仲裁案的裁決。裁決指出,中國對南海的擴張性主張在國際法上沒有依據。中國拒絕接受這項國際裁決。
中國七點回應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週五下午在例行記者會回覆媒體表示,中國外交部就菲律賓正式出台兩項新法已召見菲律賓駐中大使,並提出嚴正交涉。
毛寧表示,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具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符合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不會因菲方《海洋區域法》的出台受到任何影響。
毛寧也稱,海牙法庭的南海仲裁案所謂裁決非法無效,中方不接受、不承認,反對且不接受任何基於該裁決的主張或行動。
中國外交部隨後發出了七點的「鄭重聲明」說: 「菲律賓打著落實《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旗號,企圖透過所謂《海洋區域法》給其在南(中國)海的非法主張和行為張目,是非法的、無效的。
聲明表示,菲律賓《海洋區域法》將中國黃岩島(Scarborough Shoal,斯卡伯勒淺灘)和南沙群島(Spratly Islands,普拉特利群島)大部分島礁及相關海域非法納入菲方海洋區域,「妄圖以國內立法形式固化南海仲裁案非法裁決,此舉嚴重侵犯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中方強烈譴責,堅決反對。
聲明重申,中國對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對包括黃岩島在內的中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主權,並對相關海域擁有主權權利和管轄權。
聲明稱,「菲律賓非法侵占中國南沙群島的馬歡島、費信島、中業島、南鑰島、北子島、西月島、雙黃沙洲、司令礁,嚴重違反包括《聯合國憲章》在內的國際法”,並指控“菲律賓背棄承諾派軍艦在中國南沙群島仁愛礁長期非法“坐灘”,侵犯中國領土主權,違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並要求菲方人員和設施立即從上述島礁撤走。(本文部分參考了路透社的報導。)
【轉載自美國之音】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