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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沖繩事件」談學校防範性平案談起

從「小沖繩事件」談學校防範性平案談起

近一個月來台北市信義區幼兒園狼師案一直延燒似乎沒有了結的跡象,這所私立幼兒園一名狼師涉嫌性侵多名女童,受害者多達20人,這件事發生於2022年7月間當時的柯市府社會局家防中心拖延29天才填具「知會單」知會教育局,然何以沒處理還讓狼師繼續任職,在案情爆開之後變成蔣市府要去做「收尾」的善後工作。

一件原屬於性平的案件,如今已演變成政治案件,這件事要如何結尾,讓我們靜待事態的進展吧!我們今天要探討的是違反性平的案子該如何來判定,以台北的案例而言是性侵及性騷兩類,其中性侵較易判斷,只要到醫院檢查就能輕易的取到罪證確鑿的「證物」,但近來經常從媒體看到20多歲的女子提告小時候被老師「侵犯」而提出告訴,時空證物在哪?類似幾經考慮之後再提出這種已經過了漫長的歲月之後心有不甘幼時被性侵或污辱、性騷而提出告訴的案例也層出不窮。

在屏東市區某校的某位教育人員,他在訓練學生運動之後帶學生到他的辦公室給予「按摩」反而沒得到「好報」,竟然被判重刑入監,要在監獄度過漫長8個春秋又半載的歲月,這位也算是我怪老的好友,所以一直不相信他會做出缺德的憾事,既然法律已給予判決,為尊重法律的公正,也容不得我這一介草民說三道四,不過以他待人溫和有禮的性格加上遵守獄規,深信刑期過半就應可獲得釋放。

在我個人的看法;男女既然有別,不管年齡差別還是要有「分寸」,古訓「男女授授不親」古來就有明訓,為人師者更須嚴守「界線」不管是男生或女生切記勿單獨相處,最近,不也爆出男教練性侵男生的案例嗎!師嚴則道尊,時代不一樣了,以前老師可以體罰學生,現在呢?除要受行政處分之外可能還要上法院吃上官司。

沖繩小學生在禮堂上體育

記得數年前,我怪老曾至市區東郊的某校拜訪L校長,剛好是下課時間,低年級的學生看到校長,不管是男生或女生就擁上、有的抱腳、有的拉手、有的抓衣服,形同要把校長「撕裂」。這位L校長好不容易的才掙脫,我對L校長說小朋友如此的熱情何以要「拒絕」,這位校長回話說,每個人的看法不一,為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煩,與學生間還是「保持距離」較好。

給優秀學生頒完獎狀後還是不要多此一舉的去摸頭鼓勵

至於老師給學生「性騷擾」也很難於界定,端視碰觸感到舒服與不舒服而定,有天當你沒再碰觸他,他以為你不再喜歡他,就說你以前曾碰觸過他,讓他感到不舒服而到處告狀,所以奉勸教育人員對學生好,也要步步為營,不要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甚至頒獎時不要頒完獎又來個摸頭以示鼓勵的動作。

前些時日,本網報導「小沖繩事件」也引發教育界人士的關切,據了解,這件事沒有與上述的任何一件有所相似,那到底是發生什麼事?非常的玄,不知教育主管單位要再延宕到何時才會結案?!也希望結案之後對外來個說明以解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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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研議兒少性侵報導界線 呂建德曝內心二大原則

兒少性侵案件,如何在保護隱私與揭發案件之間取得平衡,如何讓媒體報導更為周全,衛福部將於8月1日下午邀集兒少團體、媒體公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相關團體舉行會議,以訂出「例外事件」媒體報導原則。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表示,依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的精神,須重視兒少未來人格發展及隱私權,此兩大原則為「兒少權法」修法的主要前提。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124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