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收購我護照 賣中國人出入歐洲 中國黑幫每本30萬牟利 歐境國安隱憂
來自中國福建省福州市的中籍配偶鄭子娟,與人在中國的何姓前夫復婚後,兩人為中國福青幫收購台灣護照,黑幫再以卅倍價格賣給需要隱匿身分的中國人,讓這些真正身分不詳者假冒台灣人,經查至少有近五十本護照成為這些人的「隱身符」,不法入境歐洲多國。刑事警察局逮捕鄭婦與其三名成員、以及五名賣護照者,宜蘭地檢署昨依違反護照條例、組織犯罪等罪起訴全案,並對未到案的何男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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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我護照賣給中國人/偷渡失敗 中國女改假結婚留台 邊陪酒 邊受中國福青幫指揮
涉替中國福青幫收購台灣護照的五十六歲中籍配偶鄭子娟,可說是無所不用其極來台的「激進分子」,她出生於中國福建省福州市,二○一六年間曾偷渡來台遭查獲遣返,不久改以假結婚方式來台,成功取得身分證後隨即離婚,和人在中國的何姓前夫復婚;夫妻二人分居兩岸,鄭婦一方面在宜蘭的酒店陪酒,還同時與中國丈夫聯手,接受福青幫的指令在台從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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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當好賺!賣護照或謊報遺失 可判7年
宜蘭地檢署昨依違反護照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中籍配偶鄭子娟等四名犯罪集團成員,另依違反護照條例起訴五名賣護照的台灣人。社會大眾多半認為,犯罪集團分子罪刑必然較重,至於單純缺錢賣護照賺取數千至一萬元小錢的被告,應可獲得輕判,但實際上很難說,警方特別提醒,買賣我國護照的違反護照條例行為,最高可處七年徒刑,若是將護照交付他人或謊報遺失供人冒名使用,最高亦可處七年徒刑,民眾切勿以為賣護照是小罪而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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