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條:罪行涉勾結境外勢力「罪加一等」
在多國表達對有關國家安全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建議含糊和有可能進一步削弱香港的人權自由之後,港府反而提出更嚴峻的修訂,包括若情況嚴重會提高涉及勾結境外勢力的國安罪行的刑罰丶國安案件被捕人的羈留期限由兩日延長兩週等,略為“放寬”的,只有新增“公眾利益”作竊取國家秘密的免責辯護,但官員表明,引用這條款的門檻很高,且要被告自證披露秘密的「公眾利益」高於國安。
↑圖上說明: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1月30日開始諮詢,香港特首李家超在宣布對23條開始立法公眾諮詢時表示:第23條立法工作已經等了26年,不應該再等,香港“等不及”了。
麥燕庭
據了解,港府有意下週三(13日),即譫詢期結束後十四天便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以爭取4月中完成立法。一條曾因逾50萬人上街而在2003年擱置的國家安全修訂條例草案,現在卻有來自商界的立法會議員林健鋒表示,甚至可爭取4月初完成立法,立法會有需要時可一星期開足7日會議。
立法會三個委員會和小組會昨(6日)午舉行聯席會議,港府表示,吸納公眾譫詢意見後,會作出多項修訂建議。當中,港府建議,就煽動意圖罪丶煽惑離叛罪丶非法披露「國家秘密」相關罪行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罪,如果涉及勾結境外勢力,將會「罪加一等」;在竊取國家機密罪方面,若未有合法權限而揭露者是公職人員及政府承辦商,同樣應該「罪加一等」。
司政司長林定國今早出席立法會23條立法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時就「罪加一等」作出補充,指這會有獨立條文清晰表達,若涉及勾結境外勢力案件屬於更嚴重情況,相信最高刑罰亦會適量增加。
勾外罪加一等如何保國際化
至於有關建議如何與香港要保持國際化相容,議員未有問及。
另外,保安局長鄧炳強指出,「境外勢力」將定義為與外國政府或政治性團體有關,並會參考澳洲和新加坡,將被外國政府及政治組織大程度或實體上控制的組織涵蓋在內,至於何謂實體和實質控制,稍後提交的草案條文會加以列明。
在譫詢期間備受反對的延長拘留期方面,港府堅持,把現時48小時的羈留期限,在獲得裁判官賦權下再延長14日,即最長可拘留16日,並向有關人等施加適當限制;當局強調,相關限制只會在合理丶合法和必需的情況下實施,並會考慮設立機制容許被捕人向法庭提出覆核申請。
延長羈留期在譫詢期間受到頗多人持保留或反對意見,當中,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楊艾文在意見書中指出,這會從根本性上改變刑事司法制度,而且現行製度已賦權當局可提出暫控罪以作進一步調查,倘若涉及國安罪行,保釋門檻則更高,不明白為何要延長期限來應付緊急調查需要。另外,民主黨提交的意見書時則認為,事關未被定罪者的人身自由,不應輕率引入。
至於事先張揚會引入的「公眾利益」免責辯護,林定國在兩日的會議上均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最高原則,但個別情況下可能有例外,參考外國亦有類似免責辯護,為了釋除社會憂慮,故考慮設立免責條款,引用時須證明公眾利益大於國安風險,「門檻一定是很高,舉證責任必然在於擬引用免責條款人士身上。」
【轉載自法國廣播電台】07/03/2024
邱國正稱向德恩簽投降承諾可恥 林楚茵:刑期過低應修法

前陸軍上校向德恩穿軍服簽「投降承諾書」宣示效忠中共被破獲,去年底被判刑7年6月。繼昨天民進黨立委沈伯洋針對共諜鎖定退將質詢退輔會主委馮世寬,今立委林楚茵再於外交國防委員會質詢國防部長邱國正,認為現行法規對「預備投降」職業軍人刑期過輕,要求國防部拿出態度提案修法。邱國正痛斥向德恩「無恥、可恥」,並表示絕對密切配合修法,拿出國軍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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