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教育志業的情長歲月 怪老
↑圖上說明:萬丹國中曾讓我怪老學會如何做一位守本分善盡職責的老師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怪老已邁入 83 高齡的老人,每天在整理新聞資料時電腦都會顯示日期,彷彿在提醒著我,臨近天國的時日已不多的感覺,然而,內心充滿了想要表達對教育的熱愛和對生命感激的話語,一種不得不暢言宣洩的感覺。
我一生的職涯涵蓋兩大領域;一是新聞業,另一是教育工作,在我服完預官役退伍之後本要從事新聞行業,但事與願違;在戒嚴時期要進入新聞業界根本就難上加難,要不就只能擔任非編制內收入微薄難以維持生計的「特約記者」。
戒嚴時期政府對報社管制非常嚴格、俗稱「報禁」時期,電視台、報社、電視台只有寥寥數家,也就是要進入新聞這行職業如同攀登陡峭山嶺般艱辛重重的難?除非擁有特殊背景,身為本省人的我,若非有外省人身分,否則難以在新聞行業立足。於是,在這種特殊的環境下我被迫暫時「委屈」地轉向初中任教的教育工作。那個年代,要在「國校」任教的老師若非師範畢業就必須通過嚴格的「教師檢定考試」及格才能任教,無證照者只好往初中擔任試用教師,一年後方可取得教師證書,儘管受到這層限制,我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在十多年的教學生涯中,贏得了家長和校長的認可,每年的考績都是甲等。【容後再深討屏東校長考績問題及校長在群師眼中勢微的近況】在考績”甲”到不好意思地向校長坦誠報告我準備要轉業,所以在不當導師轉為專任教師之後,每天下午放學後才到報社兼差擔任起夜間的編輯工作,以滿足內心長久以來對新聞工作的熱愛與揚善揭惡的夢想追求。教育和新聞雖然是不同領域,卻共同影響著社會的發展。教育是種植國家未來的種子,而新聞則是照亮國家前行的明燈。兩者都是為了一個更加開明、有智慧、有責任感的社會而努力。這讓我意識到,我所追求的並非是單一領域的成就,而是在教育和新聞的雙軌道上,能發揮更大的影響力。
到報社兼差兩年之後,讓我更深入地理解報社的運作,並承擔起更大的責任,被報社提升當上主任後就正式辭去教師的工作成為真正的新聞人,也就是在民國 64 年離開教育界正式轉行新聞工作。之後就從事著晨昏顛倒的生活,下午 4:30 上班、到第一張報紙出版經檢查無誤之後,約凌晨 2:00 才下班。
在報社工作也有風險,每年逢十月不准刊登「社會」新聞,政府規定華僑歸國參加國慶盛典的一個月期間要呈現台灣是個祥和樂利的國家,要給歸國參加雙十國慶的僑胞留個好印象!這是規定,不得違反、違反的話在當年會被扣上「思想有問題」的帽子。
其次是美麗島事件發生那天晚上,一群不同單位的情治人員「光顧」報社,嚴格告示「事件」新聞一字不得刊登,這群「特工」前來監控到凌晨才紛紛離去,我們為了要保持報社的獨立性和真實性,等這些「特工」離去之後才趕緊作業。次日我們台灣時報把事變全部新聞予以刊登,也就是全台灣惟一沒有妥協聽從國民黨政府情治單位嚴詞恐嚇交代的報社,當時在心理上都有準備要去綠島唱小夜曲的最壞打算,但最終並未如我預期的那樣『恐怖』。何以後來為什麼沒有被帶走、迄今還是一團迷霧!或許是許世兆社長交代我保管的那張「流氓棍打憲兵」的照片從我抽屜失蹤,而讓美聯社在4小時內傳遍世界各國新聞有關單位?也就是說全球各國都知道台灣發生「事變」。至於參與美麗島事件的「英雄」們後來為什麼沒被戒嚴法判處死刑,這是否也跟這張流失的照片有關?迄今對我而言還是難能想像!
至於最近報紙報導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病危的消息,我怪老聞訊也感概萬千深感惋惜,施明德的一生也算歷盡蒼桑,當年他被「推薦」進入台灣時報時恰巧我當通訊主任(管轄台北、高雄、中興新村以外地區記者)當時我規定各地通訊記者每天要供稿 1.300 字的新聞稿,由於施明德供稿量未達規定而予以「勸離」,3個多月後「美麗島事件」發生時才知道原來他「不務正業」經常去參加黨外活動致「荒蕪」了記者的職責。
或許是因為我在報社表現出對新聞工作的執著,我職稱連續被提升到新聞部門的頂峰,前後在 4 家報社新聞部門當上「領頭羊」的職位–總編輯。在新聞領域中,我無懼壓力,秉持公平正義,全心全意呈現事實,更從不炫耀這份職位,在當報社「領頭羊」的年代對招考編輯、記者、校對時我都以公平對待應徵者依成績擇優錄取,從未有被權貴『關說』的情形發生過。因此對故鄉歷年來傳言民代介入校長的遴派不公的傳聞,感到非常的好奇,果若是真;這算不算政治污染教育?這是否也跟議員配合款「98 共識』有關也值得探討,同時在這樣的信念下,今後我將陸續以教育及新聞人的身份在人生剩下這短暫的歲月裡也要評定歷任教育局、處長,他們對屏東縣教育的功過列出名次並予褒貶:把最佳、最爛及有勇氣的分別列出!若是允許的話就請來校長協會邱理事長頒獎!
怪老我從不畏懼他人的眼光,只要心中對教育有所堅持,用心去種植未來的夢,用筆去照亮前行的路,我將會全心全意地去呈現出屏東縣多年來的教育現象,供鄉親了解,同時也讓剛執政滿一年的縣長做為施政的參考,讓我們攜手合作,為教育的未來而共同奮鬥吧! 《1》待續
【備註:1979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在高雄市發生一場衝突事件。以美麗島雜誌社成員為核心的黨外運動人士,當天組織群眾進行遊行及演講,訴求民主與自由,終結黨禁和戒嚴。期間有一些理小平頭配戴青天白日徽章的二十餘歲不明人士混入群眾中朝演講者投擲雞蛋進行挑釁。外圍的鎮暴部隊則將群眾團團包圍,並朝人群釋放催淚瓦斯,並逐步縮小包圍圈,終至引爆警民衝突。事件結束後,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大舉逮捕黨外人士,並進行軍事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