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國中小校長遴派的「適法性」?!
【阿猴觀點】從彰北某一國中老師要「罷免」女校長一事讓我怪老感觸良多!目前的校長都是經由遴選(各縣市不同調)產生,而參加遴選的校長事前都是經由考試擇優錄取再經由訓練及格才能取得資格後與一般任期屆滿申請調動的校長一起參加遴選才能獲派出任校長,既然非經「選舉」產生哪來要「罷免」?簡直是在胡鬧,離譜的是還找來民代參一腳?真是貽笑四方。
從彰北老師要「罷免」女校長一事來看,遴選校長在各縣市都有辦理,只是看公不公平而已,有些縣市由於有民代的介入導致一些較為「弱勢」沒有民代可拜託的校長有志難伸,只好委屈下去,至於有民代做靠山的校長就能想到哪裡就到哪裡?無形中就成為「特權校長」走起路來威風凜凜,讓「弱勢校長」羨慕萬分。
若是縣市政府教育主管單位為討好民意代表而違背職業道德做出不公平的遴派動作的話,我怪老不相信這種官員不受詛咒?其次那些愛找民代做靠山的校長日後就淪落成為「98共識」(現今配合款又調升為15萬以後怪老會改稱為拾伍仔)配合款的共犯,在我們屏東縣不也出現一個例子,有位校長被扣上貪瀆的帽子其官司迄今還在糾纏中,最高法院已發回重審,看樣子這位已回任老師的校長牢獄之災恐難消除!
再回頭來看彰北老師要「罷免」女校長這件事,讓怪老聯想起高雄市的校長遴選,他們真的用「選舉」的方式「產生」,他們的做法目前被認為還算是「公平」無瑕疵的校長遴選的作法,據了解在台灣不少縣市也在跟進,希望我們屏東縣也能派員前往觀摩參考,不要老是被傳出遴選不公的傳言!?。【他縣市的校長遴選方式來日將再報導】
在台灣民國57年還未實施9年國教之前,校園是寧靜的,或許是教職員工的考績評定權掌握在校長手中,導致教職員工「乖乖順從」這種現象,是好是壞?很難斷定,應是各有利弊。但看到彰北這一奇特的現象之後認為校長的遴選方式教育部應重新釐訂。
誰規定國小校長永遠是國小校長!在12年國教實施之前也有國小校長擔任初高中校長,現在的東港高中及萬丹國中就有過;當時他們是師範畢業的學歷等同高中,而初中的老師則是大專以上畢業,老師們對他們的學歷不敢吭聲因為在當年師範生在初中畢業後要考取師範難若登天,所以還是服了由國校調任來的校長。
如今國小校長學歷不再是像以前等同高中的學歷,除都是大學畢業之外碩博士的學歷也為數不在少!把他們熱心辦學的心意綁在小學對嗎?不知教育行政主管的腦袋裝的是什麼?考試題目還不是一樣!現任的教育部長不也是國小校長出身?如今用參加校長遴選考試的考生須修教育學程(國小40學分、國高中26學分)課程,在一樣的考題及口試下一試定終身,簡直是笑話一樁,所以我怪老的淺見認為國高中小校長對調、交流有何不可?
像彰化老師們「無甲意」校長就要「罷免」校長!似是老師們要推選校長似的,讓我們看看在今年七月中旬發生在遴縣台東馬★國小,爆發霸凌、不當管教等爭議,原校長轉任他校「脫身」,教育處就遴選新校長,原卑★國小校長獲選後放棄並申請回任教師,教育處最後找來一位資深的校長,原以為遴派這位校長可當「鎮校之寶」可是在縣府早上發布人令,這位資深校長在下午就提出退休申請。由於沒有儲備校長可派,教育處不得不找來一位國中儲備校長代理,創下國中儲備校長代理國小校長的特殊先例,不過當初也遭受老師們的激烈反對、連民代也「讚聲」插一腳說什麼質疑「適法性」。此一鬧劇最終教育處贏了、這位國中儲備校長也就走馬上任去了。。
由此觀之;國中小校長遴選過後以混合交流的方式進行分發,說不定會產生好的效應,人家國外也有這種做法,台灣不妨也來試看看,以期能夠提升校長的素質與學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