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審先囚三載 黎智英國安案先拗煽動檢控期
香港首宗《港區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勢力罪案件今(18日)早在法庭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主審,已囚禁逾三年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沒有陪審團的情況下受審。他的一方先主張同案被控的煽動刊物罪的檢控日期超出半年的法律期限,法庭俘權審理。
↑圖上說明:12月18日,警方在黎智英國安案開庭日重兵布防
麥燕庭***香港
面對可被判終身監禁的控罪,今早一身灰色外衣出庭的黎智英顯得從容,雖然略見消瘦,但精神不錯,進入法庭後便與庭內旁聽的家人打招呼,甚至飛吻和微笑;又領取耳機,以便細聽雙方爭辯。據接近黎智英人士透露,黎有被判重刑的心理準備,明知司法將對他不公,仍據理力爭丶坦然面對。
多國駐港領事代表旁聽 警方布防如臨大敵
擾攘三年,黎智英案的開審早已引起各界關注,到場旁聽的,有英國丶加拿大丶法國丶瑞士丶澳洲及紐西蘭等國的駐港領事代表;另有約百名市民在法院大樓內外等候入庭旁聽,人數較黎兩年前初次出庭時為少,那時人龍圍著西九龍裁判法院一週。但排隊取票入主庭內旁聽的市民,熱情未減,排頭位的29歲女士向傳媒表示,她昨晚10時左右已到來排隊,以免有限額的“正庭”公眾旁聽席會被受僱用的「排隊黨」霸占,令黎智英難以感受支持。至於排第二位的49歲男子則是受她的言論和毅力感召而來。而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則於清晨前來排隊入庭旁聽。至於到場採訪的中外記者亦有約一百人。
警方布防之重,比涉及47人的民主黨初選案有過之而無不及。法院內外遍布軍服和便衣警員,目測有過百人,並有警犬巡邏,爆炸組車輛和劍齒虎裝甲車亦在場戒備,進入法庭各樓層者,均須經過一如機場的保安檢查,包括不可攜帶水入內。有資深記者戲言,還以為受審的是十大通緝犯之首。
根據案情,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相關的三間公司,以及六名前《蘋果》高層,被控《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兩罪;但六名前《蘋果》高層早前已經承認控罪,當中,前社長張劍虹和前總編輯陳沛敏會在80日的預計審訊期間以控方證人身份上庭作供,就文章是否構成共謀請求外國機構或組織對香港或中國實施制裁或其他敵對行動。
黎智英面對三項共謀或勾外罪
開庭後,法庭先處理黎被控串謀煽動罪的「檢控時限」。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出,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1條,檢控「只可於犯罪後六個月內」提出,但控方的相關檢控期由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蘋果日報》停刊當天),若以首篇煽動刊物計算,檢控期限應為2019 年10 月1 日;若法庭認為控罪應以開始串謀當天起計算,則檢控限期應為2021 年12 月24 日,但黎智英實際上是在21年12 月28 日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換言之,超過檢控期限四天,法庭沒有司法權處理煽動控罪。庭訊未完待續。
此外,黎智英而面對兩項《國安法》罪行,其中一項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與陳梓華丶Mark Herman Simon丶李宇軒丶劉祖廸等人,串謀請求外國機構或人員對中港實施制裁或其他敵對行動;另一項「勾結外國勢力」罪,則針對他本人於2020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請求外國對中港實施制裁等行動。
根據《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 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黎智英廣泛被視為受政府針對,他在 2020年12月被起訴,一度獲准保釋,但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得直,擔保被撤銷,至今已還柙超過1100天。期間更因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而與港府興訟,更觸動中國人大常委會就此釋法,令他最終只能以本地法律人才代辯,而審訊日期亦因此兩度延期。
現年76歲的他,現正因違反租地條款被裁定欺詐罪成丶判囚5年9個月而服刑,加上可判終身監禁的國安法罪名,他在外國為他四處奔走丶尋求釋放的兒子黎崇恩慨言,父親可能在有生之年也走不出牢獄。
【轉載自法國廣播電台】 18/12/2023
黎智英國家安全案香港開庭 英美外交官員表態籲籲釋放
12月18日,英籍港人黎智英的國安案在香港開庭。英美外交人士紛紛就此表態,呼籲香港當局停止起訴並釋放黎智英。
艾娃
根據英國外交部網站的新聞稿,外交大臣卡梅倫週一(12月18日)表示,香港國安法明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它的繼續存在和使用表明中國違背了其國際承諾。他稱:國安法損害了香港,大大削弱了港人的權利和自由。根據這項法律實施的逮捕已經壓制了反對的聲音。

卡麥隆說:我對任何人面臨根據《國家安全法》提出的起訴表示嚴重關切,尤其是對政治動機起訴英國公民黎智英表示關切。
卡麥隆認為身為一位著名的、敢於直言的記者和出版商,黎智英成為目標,顯然是試圖阻止他和平行使言論和結社自由的權利。
他說:“我敦促中國當局廢除《國家安全法》,並停止起訴所有根據該法受到指控的個人。我呼籲香港當局停止起訴並釋放黎智英。”
美國國務院網站也發表了發言人馬修米勒的聲明,他表示:華盛頓譴責香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的國家安全法起訴民運倡導者和媒體老闆黎智英。黎智英已被審前拘留超過 1000 天,香港和北京當局剝奪了他選擇律師的權利。
米勒說:「我們敦促北京和香港當局尊重香港的新聞自由。壓制新聞自由和限制資訊自由流動的行為,以及北京和地方當局對香港選舉制度的改變,減少直接投票、阻止獨立黨派和親民主黨人候選人參選的做法,破壞了香港的民主制度,損害了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的聲譽。
發言人呼籲香港當局立即釋放黎智英和其他所有因維護自身權利而被監禁的人。
【轉載自法國廣播電台】 18/1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