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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總統簽署《美台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實施法》

拜登總統簽署《美台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實施法》

↑圖上說明:美台官員在華盛頓附近的美國在台協會總部見證美台簽署《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自左至右:台灣行政院政務委員鄧振中,台灣駐美代表蕭美琴、美國在台協會執行理事藍鶯、美國副貿易代表比安奇,以及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勞拉·羅森伯格。(2023年6月1日,台灣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提供)

美國總統喬·拜登星期一(8月7日)將國會通過的《美台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實施法》(the United States-Taiwan Initiative on 21st-Century Trade First Agreement Implementation Act)簽署成法。

這部得到參眾兩院民主共和兩黨議員支持的法案7月27日被送交白宮。

眾議院籌款委員會上星期三發表的聲明說,這部法案確認了國會對美台在此貿易倡議下簽署的首批協定的支持,同時表明這個首批協定和未來美國與台灣達成的協定在沒有國會的批准下將不能生效。

這項法案還規定,拜登行政當局未來任何與台灣的協定必須與國會及美國人民諮商。

眾議院議長凱文·麥卡錫在上星期三的聲明中說:“美台關係根植於我們對和平與民主的共同承諾,我們的經濟夥伴關係對我們在全世界追求自由至為重要。美國行政當局與

台灣政府在2022年6月宣布將啟動《美台21世紀貿易倡議》談判,同年8月正式展開談判,經過幾輪在台北和華盛頓的面對面與視頻協商,在今年6月1日完成首批談判協定,雙方在12個議題中的五個議題,包括關務行政及貿易便捷化、良好法製作業、服務業國內規章、反貪腐及中小企業等五項議題達成共識,後續仍有勞動、環境、農業、數位貿易、標準、國營事業,以及非市場政策與做法等七個議題有待協商。雖然美國行政和立法當局都支持發展

美台貿易關係,但是,拜登行政當局將華盛頓與台北達成的貿易倡議定位為行政協定,無須國會批准,而國會兩院兩黨領袖認為國際貿易是憲法賦予國會的授權,行政當局不能在沒有國會批准下徑自簽署貿易協定。

拜登總統對該法案對未來美台貿易協議談判所提出的要求表達了保留意見。

拜登在星期一的聲明中說:“法案第七條對某些與台灣進一步達成貿易協議的談判所提出的要求產生了憲法方面的關切。”

拜登的聲明提到,法案第七條(B)將要求美國貿易代表在與境外夥伴談判期間向國會委員會提交談判文本,法案第七條(C)將阻止美國貿易代表在國會審議美國向台灣提議的文本期間向台灣傳送該文本,法案第7條(C)還將進一步違反之前的法院判例,讓兩位國會議員有權力延長美國貿易代表向台灣提交文本的等待時間,法案第七條( D)則規定,國會議員作為有資質的美國代表團成員,有權聽取包括臨時協議在內的每日簡報。

拜登在宣布簽署該法案的這項聲明中說:“在法案第七條不可允許地侵犯我與境外夥伴談判的憲法權力的情況下,我的行政當局將視其為不具約束力。”

                         【轉載自美國之音】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