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他車號牌或號牌借供他車懸掛牌,都會被處罰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0條規定,車輛之使用牌照不得轉賣、移用。如移用牌照,經查獲將依同法第31條規定,處以全年應納稅額二倍的罰鍰。
財稅局並進一步表示,不論是使用他車號牌或號牌借供他車使用,兩者皆會受罰,該局呼籲民眾,千萬不要將車輛號牌借給其他車輛使用,也不要將其他車輛號牌懸掛在自己車上,以免貪得一時之便,遭受處罰,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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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府所屬學校校長 教師不休假加班費可撥付
各級學校111學年度已結束,校長、教師不休假加班費及經審定後之考核獎金,自即日起屏東縣所屬高、中、小學校可分別製作付款憑單並於線上簽證放行至支付系統,財稅局於收到憑單後將立即審核並辦理庫款支付。財稅局表示,縣府111學年度校長、教師不休假加班費及考核獎金所需經費粗估約需新台幣6.9億元,縣府已備妥資金因應,請各校即日起可提出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