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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區議會改革:民主倒退40年削權並成配合政府施政機器被指是獨裁者的偽民主

香港地區議會改革:民主倒退40年削權並成配合政府施政機器被指是獨裁者的偽民主

↑圖上說明:3.5 2019年的區區議會選舉, 選民踴躍投票, 今年被指是大倒退的區選, 選民的熱情會否退減惹關注

麥燕庭***香港

香港政府未經公眾諮詢便宣布「重塑」地方行政議會的選舉制度和職能,將現時區議會直選議席比例由九成半大減至不足兩成,比例較區議會引入民選議席時的1982年更低;當局更重新引入已棄用多年的委任議員和官員出任主席安排,並為參選人加設愛國者資格審查等「過三關」門檻;當選後更會由現時的監察者和撥款者變成配合政府施政,並須接受政府監督及處罰。特首李家超不願回應制度是否倒退,只強調要防止2019年的「黑暴」重臨。

建議獲建制派各政黨支持,中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表示,改革保留直選既要爭取市民支持,亦可讓民主派參選,從而過渡至愛國者。不過,時事評論員吳志森形容,這是獨裁或威權國家的慣技,即既保留民主成份以聲稱代表民意,但又會壓制所有不在其能力控制範圍內的力量,包括民意,實質是「 偽民主」;而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更直指,區議會直選議席比當年起步更差,安全係數極高,但民選區議員的獨立性則被削弱,質疑對政府持批判意見的人能否「入閘」參選,估計民主黨派人士對參選會感到意興闌珊。

根據現行製度,區議會是香港地區層面的地方議會,就市民日常生活事務向政府提供意見,後期更增加對改善地方的撥款功能,直至2019年11月產生的本屆區議會,共有452名直選區議員和27名鄉事委員會主席作當然區議員,但是次選舉結果大出中方和建制派意料之外,在反修例運動被政府大力打壓下,支持運動的民主派人士仍取得86%的議席,幾乎主導全港區議會。當局後來以再次宣誓效忠等手法,令佔絕大部分議席的民主派區議員不是放棄宣誓便是宣誓後被「DQ」(褫奪議員資格),以致不少區議會因議員人數不足而無法運作,在距離下屆區議會選舉只有大約半年時間之際,港府公佈未經諮詢的區議會改革方案。與港英政府殖民地年代在區議會引入民主成分時,分別以綠皮書和白皮書諮詢公眾,有天淵之別。

區會民主程度較1982年遜色參選要「過三關」

特首李家超昨(2日)午率領四名司局長召開記者會,先指責本屆有大量區議員進行「違法」之事和拒絕宣誓效忠,以致有三百多人不能當區議員,情況不能接受,必須撥亂反正,「完善」地區治理,「重塑」區議會,改革原則首要是國家安全,其次是落實「愛國者治港」和充分體現行政主導。

據此,港府決定,在區議員組成方面,會改為由政府委任丶由俗稱「三會」(即由政府委任的地區分區委員會丶地區防火委員會及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的成員互選丶以及由地方選區直接選舉的混合模式產生,議席比例依次約為「4:4:2」,另加27名當然區議員,總人數將減至470人。至於區議會主席,則由已實行37年的區議員互選產生,改由政府的民政事務專員出任,以體現行政主導,並更好配合政府。

以當局公佈新一屆區議會將有179席由特首委任丶由政府委任的「三會」成員以全票方式互選176席,以及88名直選區議員計算,直選議席只佔所有議席(連當然議員在內)的18.7%,即不足兩成,亦較現屆的94%大跌75個百分點。

市民若要參選亦須「過三關」,有意參與直選者須取得至少50名當區選民提名,以及在「三會」各取三個提名,才可參與由政府二把手丶政務司長陳國基擔任主席的「區議會資格審查委員會」的資格審查,符合「愛國者治港」原則才能成為候選人。新制意味「三會」委員具有參選者和提名人的雙重身份,具潛在利益衡突。

新區會儼如行政架構延伸部分

成為區議員後,港府會引入履職監察制度,製作包括不履行區會主席(即民政專員)指派工作的負面行為清單,對違反清單等行為表現不符公眾期望的區議員進行調查,並處以合適「處理」,當中包括罰款或停職。有泛民區議員認為,這不單令區議會由政府監督者變成被政府監督,議員行為亦受束縛,當中,西貢區議會主席周賢明認為,新機制旨在體現行政主導,大削直選議席和提高參選門檻仍不放心,明顯是要做到「滴水不漏」。

新一屆區議員將不再負有現時的監督和撥款職能,特首李家超表示,區議會將擔任配合政府的角色,協助政府掌握地區脈膊,令政府更有效策劃地區服務;協助凝聚民心,爭取市民支持政府;另外就是為居民提供諮詢及轉介服務。雖然區會職能儼如行政部門分支,但區議員酬金及津貼則與現時相若。

有關改革的民主程度,比1982年首屆全港性民選區議會更低。當年的區議會雖也由民政事務專員出任主席,但直選議員有132人,佔490席議席總數的27%;而直选和委任議席的比例是「1:1」,馀下224席是委任和當然區議員。其後,區議會的民主程度和職權逐漸加強,例如自第二屆的1985年起,區議會主席便改由議員互選產生,而委任區議員亦在1995年和2016年全部取消(首任特首董建華在香港回歸後再次引入委任制,故委任議員須第二度取消);十多年前開始可以撥款進行區內小型工程。

李家超:新制是好制度應長期運作

對於來屆區議會是否民主倒退或代表特區港府比港英年代的殖民地政府更無信心讓市民選出社區代表,李家超均沒有正面回應,只是強調,現時是按實際情況作出改革,形容「以前行錯咗路」,以致讓一些「港獨」丶助長「黑暴」和「攬炒」人士進入區議會,重申要予以改正,以便有利保障香港的長遠繁榮穩定。

他不同意以直選比例衡量製度好壞,又指議員人數越多越好之說沒有科學根據,反而可能變得碎片化,沒有大局觀,只見樹葉,不見樹木,遑論見森林。他重申,真正能幫助社區才是好制度,新制度能顧及整體香港利益,是好制度,應該「長時間運作」。

港府須為新制修訂六條主體法例和十多條附屬法例,律政司長未有交代何時完成修例,但有消息指,當局擬在立法會本屆會期7月結束時完成修例工作,以便11月底12月進行選舉。

                     【轉載自法國廣播電台】  03/0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