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職責與社會安全

新北市警方偵辦詐騙團夥拘禁人質、私刑凌虐案,救出五十八人,另有三人或跳樓、或受虐而亡。民主台灣號稱朗朗乾坤,竟存在如此暗黑;人命關天,警政署隨即宣布全力掃蕩詐欺集團及黑幫,並溯源追查幕後黑手,巡檢全台易滋生犯罪處所,兼及網路社群的可疑貼文;若涉私刑拘禁,將以綁架人口重罪送辦。
詐團輕賤民命、人權令人髮指,但網路輿論質問,鬧出人命前,為什麼不掃蕩查辦呢?警政署今年三月才花十二天時間執行打詐專案,查獲六十七個詐騙集團、逮捕四百八十一名嫌犯。
三個月後新署長上任,宣示將全力打擊擾亂選舉公平的假訊息,瞬間把縣市長選舉維安當成了警察的重點工作。
其實今年發生柬埔寨詐團誘騙台青赴柬參與騙財案後,台灣警方即警覺柬式詐團設集中營、凌虐逼績效等殘酷手法,可能複製入台。
不久新北警方藉媒體新聞示警,指本土詐團會利用網路社群傳遞偏財門路訊息,釣失業或需錢急用者上鉤賣存摺。
詐團騙錢、轉匯、提現均藉金融體系操作,早期用小利換遊民等邊緣人辦存戶的辦法已行不通。改採高薪輕鬆賺騙術,面會上鉤者,先收走銀行帳簿、手機,再送至定點集中管理,至帳戶因進出贓款被查封才放人。這段過程可能逾月,詐團給的生活條件苛刻,有人私逃,跳樓受傷;有人不服約束被電擊,幾乎照搬柬式詐團犯罪手法。
台灣詐騙團夥多,會隨時勢更新劇本、話術。電信騙案禍及兩岸華人、海外僑界,須金融、社政、警政等機構保持警覺、長期合作、共打犯罪。當下金融機構一線行員與駐警的警覺性很高,已能防堵無辜者上當匯款;公部門與媒體也不吝宣導防詐;可是詐團仍似野草難除,除後又生。
警察本職是偵防犯罪、維持秩序,打詐顯然是長期、必要的勤務。詐團並無神功,斷其金流外,切斷詐團騙人貼文也不難,掌握偏財、賺快錢等關鍵詞巡網即有線索;比起警察巡網判讀擾亂選舉公平的假訊息,必須查證識別,還簡捷得多。
警政體系需承命辦案,但定義警察專業是服人民之務,非僅供政黨之需。民主進步國家不會科警察以護航政黨選舉等業務,查察選舉不法,自有選務單位、選監機制受理檢舉,再交付司法調查。
警察不會為執政者出機攝錄在野黨客廳會實況,不會彙報在野候選人行蹤,供長官持之向政黨中人邀功;不至於讓在野候選人覺得「警察為何那麼閒,老跟著我」。司法首長親赴在野黨執政轄區要求查賄選績效,更屬放肆之舉。
說文解字,黨即尚黑,古語用法多含貶義;如狐朋狗黨、結黨營私;才會衍生出君子群而不黨的說法。現代民主的政黨政治原理,是團結志士服務社會;並非結夥戀棧權位,甚至盤算選舉之便破壞法制,致文官靠勢、法欠公信、學官培植同黨不以抄襲為恥,尚黑如斯豈堪聞問。
此次新北警方破獲詐團拘人害命案,救出多數人質,恰能印證正心誠意是公部門本分,才能得人民信賴。任何時候,警察都應專心法定勤務,掌權者不應以警察為選舉工具,有公平選舉,社會不平之氣可消。當警政主管官員不必挾公權力奉承、諂媚政黨,不背尚黑政治的黑鍋,無需靠勢,就成頂天立地的好官了。
【轉載自人間福報】 202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