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褒忠鄉自強活動涉貪及賄選 鄉長交保、課長和村長羈押
雲林縣褒忠鄉辦理111年度村鄰長自強活動,承辦李姓課長疑以空白收據虛報餐費,再將虛報所得財物轉交樁腳綁樁,案經雲林地檢署查賄小組連日蒐證,昨天兵分多路帶回10餘名村鄰長及李姓課長,今天再傳訊陳姓鄉長,訊後陳姓鄉長被諭令20萬元交保,李課長及張姓村長被依貪汙罪及違反選罷法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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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檢方起訴第2件賄選案「每票1千」 檢警嚴辦3天迅速起訴
吳姓男子涉嫌為苗栗縣第5選區黃姓議員候選人以每票1000元現金賄選,檢警3天前發動搜索、傳喚後,全案已迅速偵查終結,涉賄的吳姓男子和收賄的選民5人,都一併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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