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國堯衍生「警、消2大過免職」爭議 憲法法庭判合憲
高雄市前消防員徐國堯3個月內被連記42支申誡後免職,徐國堯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做出2022年憲判字第10號判決,判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條文合憲。憲法法庭指出,警察人員若消極怠於執行職務、未依法執行職務,或濫用違法手段執行職務,或職務上違紀鬆弛,人民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安全及社會秩序,極可能遭受立即危害。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412937
公務員考績丁等被免職 憲法法庭宣告「合憲」
「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公務員如果年度考績丁等,予以免職處分。一名吃丁的林姓消防員不滿因此丟掉頭路,興訟保工作,承審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免職屬於懲戒一環,應由司法機關處理,行政機關無權做成,相關規定違憲,因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4日對此做成111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宣告合憲。
大鵬灣BOT特區荒廢3年 7月中跨出活化第一步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7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