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猴新聞網

AKAU NEWS

交通大戶義務人自己再努力找金主繳清其他罰單

拒酒測土地被查封 外甥女為保房先代繳酒駕罰單

交通大戶義務人自己再努力找金主繳清其他罰單

屏東內埔一名潘姓中年男子於109年間騎乘機車行經長治鄉新興路,因為拒絕酒測被罰18萬元,未繳清17萬元罰單,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

屏東分署去年底至內埔查封義務人154坪土地持分,書記官正在製作不動產查封筆錄

分署受理該起酒駕案件後,合併義務人其他健保及交通罰單案件一併處理,發出傳繳通知義務人也不予理睬。因義務人名下財產僅有一筆土地,座落在內埔,面積達154坪,義務人擁有一半的持分,分署遂於去(110)年12月至內埔查封該筆土地。

該筆土地之另一半持分及其上的透天厝均屬義務人姪子所有,親友深恐拍賣土地會影響到房子。書記官表示,希望義務人能先繳清酒駕案件,其餘再辦理分期。數日後,其外甥女拿著義務人的委任書與17萬元現金,到分署繳清酒駕罰單,其餘案件則由義務人辦理分期手續,分署遂暫停不動產的執行程序。

義務人為了能在銀行申貸,本月初帶著15萬元現金親自到分署,書記官當場開立繳款單給義務人,繳清149件交通罰單與健保案件

不料數月後義務人突然來電詢問,表示有找到銀行願意貸款給他,但必須先將所欠罰費繳清並塗銷查封。故義務人帶著15萬元現金現身,書記官當場開立繳款單給義務人,讓他在分署直接繳清剩下的127件交通違規罰單與22件健保案件,分署也迅速發函地政事務所塗銷土地的查封登記。

屏東分署表示,不動產被查封後,除了不能辦理過戶買賣外,也無法設定抵押權向金融機構申貸,會影響銀行的授信評估。本件希望義務人能感受到親人的情意,避免再犯酒駕案件,也期盼義務人能妥善運用土地塗銷查封登記後向銀行貸得的款項。

酒駕零容忍,屏東分署將繼續強力執行以貫徹交通正義,共同保障用路人安全。